据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消息,为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管理,切实保障劳动者的权益,我局日前决定全面实行“黑名单”制度,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用人单位进行公示,同时取消其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服务项目资格。
“黑名单”主要针对以下情况的用人单位:
- 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、加班费等劳动报酬;
- 强制劳动,超时劳动,安排夜班、连班、倒班和高强度劳动的;
- 未签订或提供虚假劳动合同的;
-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重、违法违规用工的;
- 其他经查实违反用人单位法律法规、劳动标准的。
我局将通过对用人单位的“黑名单”实施动态管理,对已列入“黑名单”的用人单位进行业务限制,同时逐步加大对上述行为的打击力度。